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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有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录取规则
⑴报考资格及测试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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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专业 |
测试科目(满分100) |
报考资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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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管理(万豪班) |
面试 |
六门等第D及以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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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管理(丽嘉班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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烹饪工艺与营养 |
烹饪操作基本技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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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餐工艺 |
英语实用能力考试(口试) |
⑵录取合成分
学业水平成绩等第折算:A=100分 B=90分 C=75分 D=60分 F=40分
酒店管理(万豪班、丽嘉班)专业录取合成分=10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累加+评优加分+测试科目成绩
烹饪工艺与营养、西餐工艺专业录取合成分=10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累加+评优加分+测试科目成绩
⑶录取原则
a、学校对测试科目设定最低资格线,资格线上考生择优录取。
b、在一志愿报考考生中,按录取合成分择优录取,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外语、语文、测试科目、数学成绩择优录取。
c、对考生的专业安排,以志愿优先为原则,一志愿不满情况下录取二志愿,以此类推。
2、没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录取规则
●高中生
⑴测试科目
烹饪工艺与营养:入学测试、素质技能测试、烹饪操作基本技能
西餐工艺:入学测试、素质技能测试、英语实用能力考试(口试)
⑵录取合成分
烹饪工艺与营养录取合成分=入学测试+素质技能测试+烹饪操作基本技能+评优加分
西餐工艺录取合成分=入学测试+素质技能测试+英语实用能力考试(口试) +评优加分
⑶录取原则
a、学校对测试科目设定最低资格线,资格线上考生择优录取。
b、在一志愿报考考生中,按录取合成分择优录取,同分情况下按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。
c、对考生的专业安排,以志愿优先为原则,一志愿不满情况下录取二志愿,以此类推。
●三校生
⑴测试科目
旅游英语、餐饮管理与服务:入学测试、素质技能测试、英语实用能力考试(口试)
烹饪工艺与营养:烹饪技能操作(指定)、烹饪技能操作(自选)
⑵录取合成分
餐饮管理与服务、旅游英语专业录取合成分=(入学测试+素质技能测试)×0.7+英语实用能力考试×0.3+职业资格证书折分+职业技能竞赛证书折分+评优加分
烹饪工艺与营养=烹饪技能操作(指定)+烹饪技能操作(自选)+职业资格证书折分+职业技能竞赛证书折分+评优加分
⑶录取原则
a、学校对测试科目设定最低资格线,资格线上考生择优录取。
b、在一志愿报考考生中,按录取合成分择优录取。同分情况下,餐饮管理与服务、旅游英语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;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按烹饪操作技能(指定)成绩择优录取。
c、对考生的专业安排,以志愿优先为原则,一志愿不满情况下录取二志愿,以此类推。
d、获上海市“星光计划”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全能一等奖(相关专业)的考生免试,报考专业对口,资格审核合格者即可录取。
e、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、二等奖(相关专业)的考生免试,报考专业对口,资格审核合格者即可录取。
3、退伍士兵招生:退伍士兵录取工作,根据其统一测试的文化成绩及报考志愿,择优录取。招生计划单列。
附:技能折分、校内加分条件
(1) 同类折分或加分项目获得两个及以上,分值不累计,只计其中最高一项。
(2) 职业资格证书折分、职业技能竞赛证书折分需与所报考专业对口,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加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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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 |
项目 |
分值 |
颁证机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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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资格证书折分 |
高级证书 |
20 |
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、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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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级证书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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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级证书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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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游资格证 |
8 |
上海市旅游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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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技能竞赛证书折分 |
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一等奖 |
免笔试,直接进入录取资格审核 |
上海市教委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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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二等奖 |
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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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三等奖 |
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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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星光计划团体一等奖 |
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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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星光计划团体二等奖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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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星光计划团体三等奖 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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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单项一等奖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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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 |
免笔试,直接进入录取资格审核 |
教育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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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二等奖 |
免笔试,直接进入录取资格审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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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 |
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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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 |
10 |
上海市旅游职教集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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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 |
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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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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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优证书 |
高中阶段获上海市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称号者 |
20 |
上海市教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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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阶段获区县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称号者 |
10 |
区县教育局、控股公司(局) | |